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閻某某飼養(yǎng)的牛因生病死亡后向保險公司理賠,當著工作人員的面閻某某先把死牛給掩埋,在獲得了8000元的理賠后又把死牛給挖了出來,以4000的價格賣給了同村的李某某,用于食品加工銷售
此事一經(jīng)曝光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,網(wǎng)友們紛紛發(fā)表對此事的看法
真是為了利益不擇手段,無視他人生命健康,判處10個月還要緩刑一年,刑罰起不到殺一儆百的作用,所以更有恃無恐更膽大妄為
以前杭州河道密布,經(jīng)常有死豬漂浮,也經(jīng)常有劃著小船撈取的人,問他們才知道是運往三墩加工處理了賣給上海人做包子餡的,以前的人就是老實,說的都是大實話
小販進貨25元的香蕉賣,檢測出問題,工商罰5萬,老人進貨14元菜來賣,被罰10萬,養(yǎng)殖戶賣病牛,才罰兩萬?緩刑等于根本不用坐牢,公道何在?嚴罰生產(chǎn)方才是關鍵
我們老家陜西也有,一家養(yǎng)豬的,得病死了幾十頭,把死豬肉做成臘肉賣外地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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